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
隆德县公布2022年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专项整治成果
今年以来,隆德县纪委监委紧盯教育、医疗卫生、农业农村、生态环保、审批服务、民政六大领域,扎实开展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专项整治,着力破除民生痛点难点堵点,解决了一批群众“急难愁盼”问题,取得了让群众看得见、摸得着的成效。现将2022年专项整治成果公布如下。
教育领域。严格落实“双减”政策,对标“坚决取缔一批、停业整顿一批、规范运行一批”的总体要求,集中开展“大引导、大摸底、大排查、大整治”专项治理行动14次,依法依规取缔4所培训机构办学资格。全面推行“1+4+108”家庭教育模式(1个县级家庭教育指导中心、4个学段家长学校和108个社区(村)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中心),形成了政府主导、部门协作、社会支持、学校组织、家长参与的覆盖城乡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。落实减、免、补、奖、贷各类惠民资金6185.77万元,惠及学生81459人次。聚焦食堂管理,围绕食品经营许可、食品安全管理、从业人员管理、食品配送、食堂操作规程、食品餐具消毒和保管等方面开展检查3次,下发通报6期,督促整改问题10个。严肃查处教职工违纪违规行为4起4人,给予党纪处分4人。
医疗卫生领域。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卫生健康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,对辖区内4家二级医疗机构、13家乡镇卫生院和4家社区卫生站围绕医疗机构及其从业人员执业行为、医疗机构从业人员是否收取回扣、是否存在诱导消费和不合理诊疗行为等方面开展自查,共发现问题4855个,目前已整改问题4806个,梳理重点任务专项治理方面现有制度1962个,完善制度机制458个,新建制度机制102个。针对工作作风不实等问题,问责5人,调整工作岗位1人。
农业农村领域。针对涉农惠农工作中虚报冒领、验收不严格、监管不到位等问题,在全县范围内开展蔬菜补贴专项整治,查处1件2人,问责7人,追回违规补贴资金10.8万元。查处农村集体“三资”领域腐败问题4件7人,收缴违纪所得资金7.6万元,通报典型案例3件3人。完成全县4个乡镇5村申报2022年中央及自治区财政扶持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项目。检查农资经营企业(店)136家(次),生产基地和规模养殖场34家(次),签订各类责任书95份,发放宣传资料5000余份,下发监管意见书31份,查办兽药案件2起,罚没0.8万元。
生态环保领域。完成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宁夏期间转办我县的转办件11件,办结率100%。制定《全县生态环保问题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方案》,成立2个督查组,与区、市督察组上下联动,全面开展排查,共出动督查检查190余人(次),检查企业35家(次),排查发现问题11个,目前,已整改完成4项。生态环境执法检查企业120家(次),出动400余人次,下发整改通知4份,查处案件2起,罚没1.5万元,接到群众投诉4起,已全部办结。针对县公安局移送的四起非法占用农用地、林地的问题进行初步核实,立案查处3人,通报问责11人。
审批服务领域。建成隆德县政务服务监察中心,动态监察县政务大厅、13个乡(镇)民生服务中心、108个村(社区)民生服务代办点工作情况,实现线上+线下监察渠道全覆盖,针对行政审批、窗口服务等工作中效率低下、态度生硬、刁难群众、吃拿卡要等问题,发放专项整治调查表56份,转办并上报“12345”便民服务热线有关作风问题投诉件7件,对“12345”便民服务热线工单承办效率低的6个单位“一把手”进行集体约谈,政务服务监察中心监察并提醒乡(镇)民生服务中心、村(社区)民生服务代办点53次,约谈13人,批评教育5人。
民政领域。制定《关于开展全县民生领域惠民补助资金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》,对2019年以来民政领域惠民补助资金发放情况开展全面自查,对13个乡镇走访摸排,复审核查,取消不符合政策规定的农村低保2069户2470人,追缴违规资金1.77万元。 对中央委派自治区审计厅审计反馈的8个问题目前已全部整改到位,追缴违规资金116.3万元,补发孤儿津贴2.81万元,主动救助4.64万元。对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审计发现的问题进行精准研判,初步核实问题线索3件,立案查处1件1人,诫勉3人,批评教育2人,责令作出书面检查2人,下发纪检监察建议书14份。(隆德县纪委监委)